第三條路

2020年12月20日,星期日

經文: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,不願意明明的羞辱她,想要暗暗的把她休了。(馬太福音1:19)

約瑟發現自己陷入了噩夢,這並不是他的錯。 他的未婚妻懷孕了,他知道自己不是孩子的父親。 根據猶太法律,約瑟是可以按通姦去訴訟他的未婚妻,而傳統的懲罰是用石打死。 約瑟雖然受到感情傷害,但他並不祈盼這樣事情的發生。
在約瑟時代還有另一種選擇,那就是與她離婚。 他可以隨意公開或悄悄地這樣做。 作為一個富有同情心的人,他決定安靜地做這件事,並希望其原因沒有廣為人知。 這是他僅有的兩個選擇,或者他是如此認為。
當天使來拜訪他時,打開了第三種選擇。這是約瑟無法想像的選擇。 他可以繼續並帶馬利亞回家成為他的妻子,然後視耶穌為他的兒子。 這將是純正的恩典。 如果他選擇相信馬利亞的故事,那麼他將面對村里每個得知她過早懷孕的人恥笑。 他會被責備-或更糟的是,會因為戴綠帽而受到可憐。
我們知道約瑟選擇了什麼。 在這個完全關於上帝對我們的恩典的故事內,這只是一個小小的恩典行為嗎?真的令人驚訝嗎? 上帝是不必拯救我們,不必將我們帶入他的家人,不必愛和接受我們作為祂自己的人。 但是祂選擇了這樣-通過祂的兒子耶穌的出生、生命、死亡和復活。

禱告:父啊,感謝祢慷慨地使我成為祢的兒女。 阿們。
思想問題:
•如果沒有好的選擇,你會怎麼做?
•你或你認識的人有沒有發現意想不到的恩惠選擇?
•何時有人向你顯示出意外的寬限期?